招標公告 | ||||||
項目名稱 | 四川海匯行政后勤部2026.08.06-2027.08.05食堂勞務外包項目 | 項目編號 | XM-202604-1027 | |||
招標人名稱 | 四川海匯藥業有限公司 | |||||
項目規模 | 四川海匯行政后勤部2026.08.06-2027.08.05食堂勞務外包項目,計劃招標內容如下: 1.服務人員:中標單位派出人員4名,分別為廚師長兼炒鍋師傅1名、切配1名、小吃師傅1名、勤雜1名,主要負責日常用餐準備。 2.服務時間:服務期1年,自2026年08月06日-2027年08月05日 3.服務地點:四川海匯藥業有限公司(成都市雙流區西航港大道2899號)。 4.服務描述: (1)日常供餐時間:早餐7:20-8:00,午餐:11:45-12:45,晚餐:冬季作息5:00-5:40,夏季作息5:30-6:10,工作日、周末及節假日供餐時間保持一致,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或提前供餐時間,招標方將提前通知,周末及節假日可靈活根據用餐情況提前結束供餐。 (2)中標方負責供餐時間內菜品的擇洗、加工、烹飪等一系列工作,負責餐具洗滌消毒及現場、附近包干區所有區域設備設施的衛生清潔打掃工作,海匯公司提供食材并協助承包方相關工作;中標方需服從招標方的工作安排,完成其他臨時性以及合理的合同之外的工作。 | |||||
建設地點 | 成都市雙流區西航港大道2899號 | 資格審查方式 | ?資格預審 □資格后審 | |||
公告開始時間 | 2026年6月6日 | 公告結束時間 | 2026年6月12日 | |||
項目具體信息 | ||||||
編號 | 項目名稱 | 發包內容 | 計劃工期 | |||
1 | 四川海匯行政后勤部2026.08.06-2027.08.05食堂勞務外包項目 | 外包服務 | 2026.08.06-2027.08.05 | |||
投標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| ||||||
付款方式 | 1.每月由招標方按照《考核標準》進行考評,試用期3個月,若在試用期內每月違規次數超過3次,招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,并按照《考核標準》要求中標方承擔違約金。 2.以三個月作為一個付款周期,共4個付款周期。第一期為2026年11月05日,第二期為2027年02月05日,第三期為2027年05月05日,第四期為2027年08月05日。每期滿后收到中標方開具的發票并經招標方確認后啟動付款流程。招標方支付合同年費用的25%,中標方因違約支付的違約金、考核扣款等同時在該款項中扣除。每次付款前,中標方需先向招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,若遇國家稅率調整則作相應調整。 | |||||
投標人 資格要求 | 餐飲企業營業執照、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。 | |||||
項目負責人 的資格要求 | 提供六個月以上投標單位對接人的社保證明。 | |||||
對投標人 的其他要求 | 1.提供2-3個同類合同。 2.提供案例合同關鍵頁。 | |||||
招標文件獲取 | 時間: / 年 / 月 / 日 / 時 / 分之前 地點:成都市雙流區西航港大道2899號; 費用: / 元 | |||||
聯系方式 | 揚子江藥業集團 部門:設備工程部;聯系人:袁先生;電話:13568881510; 部門:招標中心;聯系人:劉麗;電話:0523-86978010,18552270257。 | |||||
報名途徑 | 報名途徑:郵件形式報名 報名郵箱:zbswc@yangzijiang.com 投標單位必須通過報名郵箱進行報名,報名郵件中須注明獲取招標信息的途徑并寫明具體網址,報名結果以郵箱投遞為準,最終解釋權歸招標單位所有。 | |||||
備注 | 投訴方式: 法律監察部:0523-86976380 招標中心:0523-86978010 | |||||
項目投標報名表 | |||
投標項目名稱 | |||
投標企業名稱 | |||
單位地址 | |||
法人代表 | |||
注冊資金 | 實繳資金 | ||
法人授權委托人 | |||
聯系電話 | 聯系郵箱 | ||
企業資質 (本項目相關) | |||
企業業績 | 后附業績列表(近三年類似業績) | ||
財務狀況 | |||
信息獲取的途徑 | (填寫獲取招標信息的途徑) | ||
報名流程 | 1.報名單位根據招標公告要求將營業執照、資質證書等資料蓋章掃描發送至報名郵箱。報名后需撤銷的,重新發郵件至報名郵箱,說明撤銷原因。(報名郵箱:zbswc@yangzijiang.com) 2.招標人收到投標人報名資料初審合格后,組織人員對相關供應商(新單位)調研。 3.調研完成后發放招標文件。 4.本報名表隨同投標單位報名資料一起發至招標人郵箱。 5.招標文件獲取待資格預審完成后,以公司通知為準。 6.附件資料命名方式:XXX項目(擬投標項目名稱)+XXX公司(投標人名稱)。 | ||
